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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于认定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通知(2024年第1批)

琼财支财〔2024〕235号
2024-04-30

索引号: 00817386-2/2024-38751 分 类: 综合政务 财政、金融、审计 发文机关: 省财政厅 成文日期: 2024-04-30 15:08 文 号: 琼财支财〔2024〕235号 发布日期: 2024-04-30 15:08 文件时效: 有效

标题:

海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于认定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通知(2024年第1批)

有关非营利组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 2018〕13号)和《海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于印发海南省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琼财税〔 2018〕757号)的规定,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联合审核,认定以下非营利组织(名单见附件)符合免税条件,给予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认定具有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单位,自认定起始时间起,5年内取得的下列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一)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

(二)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

(三)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

(四)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收入。

二、非营利组织免税条件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发生变化起十五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不再符合免税条件的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附件:具有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单位

海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202 4 年 4 月 29 日

附件

具有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 的单位

序号单位名称认定起始时间
1海南亚洲公益研究院2023
2海南省 “美在心灵”大学生支教志愿者协会2023
3海南亚洲文化艺术基金会2023
4海南省公益慈善联合会2023
5海南省教育国际交流协会2023
6海南省旭日东升慈善基金会2023
7海南省石家庄商会2023
8海南省化妆品协会2023
9海南恒谷养老慈善基金会2023
10海南省民办博物馆协会2023
11海南工商职业学院2023
12海南省民政事业发展促进会2023
13海南省破产管理人协会2023
14海南科技职业大学2023
15海南新时代健康养老基金会2024
16海南滨海中小企业就业创业服务中心2023
17海南天瑞慈善基金会2023
18海南博睿公共关系研究中心2023
19海南省掼蛋运动协会2023
20海南共享农庄联盟2023
21海南省学校毒品预防教育协会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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